关于举办2015山东省首届男子篮球争霸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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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省首届男子篮球争霸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篮球运动协会
各分赛区篮球协会
(一)比赛时间 第一阶段:2015年9月8日—12日 第二阶段:2015年9月14日—20日 (二)比赛地点 第一阶段(小组赛): A组:烟台;B组:枣庄;C组:德州 第二阶段(决赛阶段):淄博 四、参赛单位 以17地市篮球协会和大企业体协为代表组队。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 (二)计分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包括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有2支球队积分相同,则根据相互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2支以上球队之间的胜负关系相同,将按照下列原则依顺序进行排列: 1.相互之间比赛净胜分的多少; 2.相互之间比赛得分的多少; 3.所有比赛总净胜分的多少; 4.所有比赛总得分的多少; 如果采用上述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用抽签进行名次排列。
1.比赛分为A、B、C三个小组,采取抽签的方式将18支代表队分别落位到3个小组,每组6支代表队。抽签分组情况如下: A组:威海 聊城 济宁 东营 青岛 胜利油田 B组:潍坊 菏泽 烟台 济南 日照 枣庄 C组:临沂 莱芜 滨州 德州 泰安 淄博 2.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单循环比赛决出小组赛名次。 3.第二阶段(决赛阶段),各小组前2名参加1-6名决赛,首先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决出小组赛名次后,采取交叉淘汰赛的方式决出名次。 六、参赛要求
1.参赛队员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山东省常住人口户籍。 2.所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所代表市的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年以上)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在校大学生运动员只能代表生源地参赛。 3.凡在3年内参加过CBA、NBL联赛的运动员、在中国篮协注册以及专业队在训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 (二)参赛服装 每队应有深、浅两套比赛服,并有固定和清晰的比赛号码。比赛中应按照比赛秩序册中的服装颜色要求,以及秩序册中注册的运动员号码上场比赛。如果全队比赛服装颜色不统一,比赛号码不符合要求,则不允许运动员上场比赛。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第一阶段小组预赛,各赛区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名至第6名为三等奖; (二)各赛区小组前2名参加第二阶段决赛,决赛前3名颁发奖杯,所有参赛队颁发证书; (三)决赛前3名进行奖励,第1名奖励20000元,第2名奖励10000元,第3名奖励5000元; (四)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选办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八、经费 第一阶段(小组赛)各支参赛队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技术代表、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各赛区负责;参加第二阶段(决赛阶段)的6支代表队的食宿费由大会组委会负责,交通费自理,技术代表、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由大会组委会负责。 九、报名 (一)每队可报领队1名(需由篮协主要负责人担任)、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员(队医或工作人员)1名、运动员15名,只允许12名运动员前往赛区参赛。 (二)请各代表队在8月15日前将参赛队报名表、参赛队员2寸照片、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或2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至省篮协进行注册。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 (三)报名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报名表及电子版照片需同时上传省篮协邮箱。 (四)报名时需提交所有参赛人员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证明,并提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五)报名结束后省篮协将网上公示各参赛队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内如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可向省篮协进行举证,举证必须附有对有异议运动员身份的具体说明及书面证明。赛前联席会由各队教练确定12名参赛运动员名单,省篮协将公布所有符合资格的参赛运动员名单,比赛开始后关于运动员资格问题一律不再受理。 十、技术代表、裁判员 技术代表、裁判员由山东省篮球运动协会选调。 十一、联系方式 山东省篮球运动协会,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3008号。联系人:石磊、李振梅,电话:0531-89657832,89657834(传真),电子邮箱:sdba_lq@163.com。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山东省篮球运动协会负责解释。
山东省篮球运动协会 2015年7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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